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时间安排
22级中专各班级: 暂定于第十七周(12月23日—12月27日)进行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
23级、24级中专、大专各班级: 暂定第十八周、十九周(2025年1月2日—1月10日)集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场次,另行通知。
2.场次安排
每场考试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第一场:08:00 - 9:30; 第二场:9:40 - 11:10;
下午:第一场:14:40 - 16:10;第二场:16:20 - 17:50;
(机考课程按上机考试实际时间场次安排)
3.考试地点:教学楼、图书信息楼。
二、相关要求
1.22级毕业班随堂考试课程(附件2),需经系部、教务审批,于第十六周该课程最后一次课进行考试;
2.课程考核需要纸质试卷的,执行审批制度,系部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将试卷电子稿按照“课程(和自己课表上的名称一致)+班级+份数”的命名格式,发送教务邮箱。逾期或未按照要求发送的,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3.课程考核采用线上或上机考试的,除执行审批制度外,将考试场地要求等信息,12月10日前报送课程所在系部,系部汇总,教务审核后,由信息商贸系统筹场地等安排,监考教师(原则上是任课教师)需提前准备好电子试卷,考试及阅卷结束后,保留考试试题及学生试卷(作品)等,压缩后按照“课程(和自己课表上的名称一致)+班级+份数”报送课程所在系部;
4.课程考核需提前进行的,严格遵照审批制度,报送教务处审核同意;
5.各任课教师做好相关复习及试卷编制等相关工作,各班级班主任做好考试纪律、诚信考试等相关教育宣传工作,各位监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监考工作。
三、试题命制
1.各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期末考试试题命制工作,试卷内容科学合理,试卷格式按照模板标准规范编制;
2.随堂考试课程(附件2),需经系部、教务审批,于第十六周该课程最后一次课进行考试。所有考试试卷,严格按(附件1)试卷格式要求制卷;
3.大专各课程命题人或任课教师须将本学期的试卷[A卷和B卷]样稿(含参考XX)及宿州学院试卷审批表送教务处留存;
4.课程考试形式及试卷编制,参照本专业人培方案规定,如:考试课程必须以闭卷形式考核,采取笔试或者机考形式;考查课可以是笔试(开卷)、大作业、报告、综述等多种形式考核。因个人原因,变更人培方案中的考试方式,需书面申请,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5.所有上机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在考试周集中完成。
四、阅卷及登分
课程考试结束后五天内,任课教师或阅卷小组应完成试卷评阅和试卷分析。七日内完成成绩核定及上网录入工作,智慧校园网//www.abadfriend.com:9099/dist/index。大专成绩录入时间以宿州学院要求为准。
五、资料封存
授课教师试卷认真自查无误后,将试卷封面、试卷、教学情况记录、授课计划、听课记录、(学生原始成绩、试卷统计分析表、教学进度表、平时考核成绩登记簿)等材料一并送交教务处。
六、考风考纪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考试考风巡视组,检查班级的课程考核组织工作等情况,及时应对和处理考核期间的突发事件,对学生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违纪学生予以处分。
各系部、各班级应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召开诚信考试、诚信做人主题班会,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落实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各项考务安排,做好考前考风考纪的宣传工作。
七、其他
1.任课教师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进程表执行,保证教学课时达标,对课时不足的,可利用学生空余时间补课。
2.相关表格及具体监考场次等,以单独附件发送。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