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规章制度梳理和汇编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对全校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废止、修订和完善,并形成《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学校规章制度汇编》(2023年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梳理范围
规章制度梳理范围为:现行的由学校批准制定的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的,对学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一些临时性制度(如通知、实施方案等)和涉密文件不在其内。
二、梳理标准
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
(一)留。即指目前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适宜学校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二)废。即指凡在实施过程中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不适宜学校管理要求,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
(三)改。即指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用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或尚不够完善的规章制度,应予以修改、完善。
(四)立。即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重新制定。
三、梳理和汇编工作的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清查梳理(2023年3月31日前)。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各部门对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相关的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提出是否保留、废止、修改,并填写《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学校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如有需要拟新增规章制度,请填写《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学校规章制度新增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第二阶段:修订和制定新制度(2023年6月30日前)。
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规范,涉及人员变动、部门名称改变等调整的,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即可报送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内容有大变动、涉及原则性问题的,须报分管校领导组织研究论证,再按相关程序报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第三阶段:装订汇编(2023年7月10日前)
各部门汇总后,装订成册。
四、有关要求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是推动学校制度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制度清理和汇编的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党政办联系。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